简称全国卷,它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的适用于全国大部分省区的高考试卷,目的在于保证人才选拔的公正性。从2013年开始,新课标全国卷分为Ⅰ卷、Ⅱ卷。从2016年开始,新课标全国卷分为Ⅰ卷、Ⅱ卷、Ⅲ卷。并且从2016年开始,全国Ⅰ、Ⅱ、Ⅲ卷分别改称为全国乙、甲、丙卷。小语种(日语/俄语/法语/德语/西班牙语)高考统一使用全国卷,各省均无自主命题权,且不分甲乙丙卷。
中文名
新课标全国卷
外文名
New Curriculum Standard National Examination Paper
高考时间
每年6月7日至8日
使用地区
中国大部分省区(不包括港澳台)
命题单位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
首次出现
2007年高考宁夏卷
新课标试卷的特征
1.考查内容与新课程匹配;
2.根据新课程的特征,分必考与选考题。[1]
3.命题以考试大纲为依据,以课本教材为依托,考察学生综合能力。
新课标试卷的分类
全国甲卷新课标卷
2015年及其之前:贵州 甘肃 广西 青海 西藏 黑龙江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新疆 云南 辽宁(综合)海南(语文 数学 英语)
2015年增加省份:辽宁 (语文 数学 英语)[2]
2016年增加省份:陕西、重庆;
取消省份:广西 云南 贵州、西藏(西藏是2018年取消的)
2018年使用省区:重庆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新疆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内蒙古、海南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)
全国乙卷新课标卷
2015年以前使用省份:河南 河北 山西 陕西(语文及综合)湖北(综合)江西(综合)湖南(综合)[3]
2015年增加使用省份:江西(语文 数学 英语)、山东(英语)[3]
2016年增加省份:湖南(语文 数学 英语 综合)、湖北(语文 数学 英语)、广东、福建、安徽 、山东(综合);取消省份:陕西
2017年增加省份:浙江(英语)
2018年高考增加使用新课标一卷省份:山东(语文,数学)[4]
2018年使用省区:山西、河北、河南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山东、浙江(英语听力部分)
全国丙卷新课标卷
在2016年甲卷(全国Ⅱ卷)、乙卷(全国Ⅰ卷)的基础上,新增丙卷(全国Ⅲ卷)。
丙卷(全国Ⅲ卷)与乙卷(全国Ⅰ卷)在试卷结构上相同、难度相当。
2016年,广西、贵州、云南考生使用丙卷。其他省份还保持原来的甲卷(全国Ⅱ卷)与乙卷(全国Ⅰ卷)使用情况不变。
2017年增加省份:四川(数学、英语、理综)[5]
2018年使用省区:云南、贵州、四川、西藏、广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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